(2021年修订核准稿)
炸金花 (下称学校)创办于1958年,原名江西冶金学院,1988年更名为南方冶金学院,1998年和2000年,南昌有色金属工业学校、江西省商业技工学校分别成建制并入学校,2004年更为现名。学校先后隶属于冶金工业部、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,1998年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、以江西省管理为主,2013年实行江西省人民政府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教育部共建。
学校秉持“志存高远、责任为先”校训和“勤奋、严谨、求实、创新”校风,坚持“育人为本、德育为先、学术为基、质量立校、特色强校、文化兴校”办学理念和“以贡献求支持、以特色争优势、以创新谋发展”办学思路,以“教学优先、教师优先、学生优先”为工作原则和以“教学满意、教师满意、学生满意”为工作标准,弘扬“责任、笃行、奋斗、奉献、卓越、健康、幸福”炸金花 价值理念,培养“德学兼修、家国情怀、国际视野、能力卓越”并具有“为人诚实、基础扎实、工作踏实”特质的高素质人才,为服务中国有色金属行业、钢铁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。
第一条 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,完善现代大学制度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《高等炸金花章程 制定暂行办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》等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,制定本章程。
第二条 学校是江西省人民政府举办、江西省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,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。
第三条 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,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,坚持为人民服务、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、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、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;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,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,坚持为党育人、为国育才,履行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、社会服务、文化传承与创新和国际交流与合作职能。
第四条学校坚持以法治理念治理学校、以教育规律管理学校、以市场理念经营学校,实施质量、特色、人才、开放战略。
第五条 学校坚持本科教育与研究生教育并重发展,构建从学士、硕士到博士学位授予的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;教育形式以全日制学历教育为主,同时开展非全日制学历教育、非学历教育、成人教育和中外合作教育等多种形式教育。
第六条学校办学以工学为主,坚持工学、理学、管理学、经济学、法学、文学、艺术学、教育学、医学、交叉学科等多学科协调发展,持续推进稀土领域世界一流学科建设,努力建设成为综合实力全国一流、行业引领作用突显、特色领域国际领先的高水平大学。
第七条 学校举办者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政校分开、管办分离的原则,依法对学校进行监管,尊重和保障学校的独立法人地位和办学自主权,提供和保证学校的办学资源,保护学校事务不受校外机构、组织、个人的非法干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