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2021年修订核准稿)
炸金花 (下称学校)创办于1958年,原名江西冶金学院,1988年更名为南方冶金学院,1998年和2000年,南昌有色金属工业学校、江西省商业技工学校分别成建制并入学校,2004年更为现名。学校先后隶属于冶金工业部、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,1998年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、以江西省管理为主,2013年实行江西省人民政府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教育部共建。
学校秉持“志存高远、责任为先”校训和“勤奋、严谨、求实、创新”校风,坚持“育人为本、德育为先、学术为基、质量立校、特色强校、文化兴校”办学理念和“以贡献求支持、以特色争优势、以创新谋发展”办学思路,以“教学优先、教师优先、学生优先”为工作原则和以“教学满意、教师满意、学生满意”为工作标准,弘扬“责任、笃行、奋斗、奉献、卓越、健康、幸福”炸金花 价值理念,培养“德学兼修、家国情怀、国际视野、能力卓越”并具有“为人诚实、基础扎实、工作踏实”特质的高素质人才,为服务中国有色金属行业、钢铁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。
第五十三条 本章程是学校依法自主办学、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。学校以本章程为依据,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及规范性文件,实施办学和管理活动,开展社会合作。
第五十四条 本章程的制定和修订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、校长办公会议审议、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后,由校长签发,报江西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准、教育部备案。
第五十五条 本章程由中国共产党炸金花 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负责解释。
第五十六条 学校授权督查与评估处负责监督本章程的实施。督查与评估处依据本章程规定,审查学校内部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;受理对违反本章程的管理行为、办学活动的举报和投诉;向学校报告章程实施情况。
第五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,章程应按制定程序及时修订:
(一)章程制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国家有关规定发生变化;
(二)学校的举办者发生更替;
(三)学校的分立、合并或名称变更;
(四)学校管理体制发生重大变化;
(五)学校的办学理念、战略目标等发生重大变化;
(六)其他有关学校的重大事项发生变化。
第五十八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